幼儿教师如何处理幼儿受到伤害的突发事故
1、幼儿教师如何处理幼儿受到伤害的突发事故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和学校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由于事故的原因不同,所以可以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而学校或幼儿园只有在责任事故中才承担与其过错相当比例的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幼儿园作为保育教育的机构,其保教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保教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管是恪尽职守,难免还会出现1些令人痛心的幼儿意外事故。现在的幼儿家长普遍有了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及幼儿的权益。然而,由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点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在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往往不经意间扩大了自己权益范围,不切实际地或超限度地向幼儿园提出索赔要求。这为家园双万处理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了难度。幼儿园也因缺乏应有的法律常识而深感困惑。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家园双方的权益尤为重要。 所以,幼儿园是不分上课和下课的,如果孩子出事的时候老师并没有擅离职守,那么说明至少老师不是玩忽职守,在幼儿园里,磕磕撞撞是难免的,可能是摔得不巧,其他的孩子也是孩子,自然不能负责,家长多多少少应该负1些连带责任的,但责任不会很大,如果你已经保了幼儿60元的住院保险和50元的意外保险的话,应该可以报很多钱的,自己其实用不了多少钱,其实在幼儿园里,孩子的监护人仍然是家长,老师不是临时的监护人,所以家长可能很奇怪为什么孩子送到幼儿园去出了事还要我负责,但这是法律规定的,就像我上面说的另外孩子的家长要负连带责任1样,所以对于你孩子的伤害,你作为监护人也是有1定责人的,教师如果没有违反职责,没有作出越权的事情,事情发生时也处理得当的话,应该是不用负责的。你可以和园长商量,将部分责任归咎于幼儿园,让幼儿园作出适当赔偿,而不是针对教师本人。